顺达公司,集团公司各部门:
《毕节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毕交投司通〔2013〕29号)已印发给你们,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事档案,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经公司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档案资料范围
(一)员工履历表(附件1),个人档案资料交接单(附件2)。
(二)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高校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三)职务任免申请表、行政职务任免材料、晋升技术职称(学位等)审批材料。
(四)鉴定书、鉴定表以及其它各种鉴定材料。
(五)有关培训证书资料,考核材料。
(六)各种处分、处罚材料和通报批评等材料。
(七)有关接收、调配、解聘等情况记录材料。
(八)各种重要的个人申请、承诺、聘用合同(协议)、保险等材料。
(九)各类组织成员或代表以及各种先进模范或受奖励材料。
(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体检材料、工伤证明材料。
(十一)在原工作单位形成的有关档案材料。
(十二)在部队或学校等机关单位形成的有关档案材料。
二、时间要求:2013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
三、牵头部门:集团公司各部门档案资料由人力资源部牵头收集,各部门配合;顺达公司机关由顺达公司综合科牵头收集、财务科配合;毕威、黔织营运管理中心分别由综合科牵头收集,各科、队、收费站配合。
四、相关要求:
(一)档案材料必须以个人为对象,归档材料必须具有凭证性标记,如个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单位公章等,对属于归档范围但手续不完备的材料,应先将手续补齐,并在办理完备后再行归档。员工履历表由员工填报,加盖所在部门公章。
(二)所有员工是本次档案建立工作的主体,每位员工需及时提供相关档案资料,所有档案资料必须清晰完整、客观真实。
(三)毕威、黔织营运管理中心高度重视员工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合适的工作场所,配置必备的工作器具,安排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负责档案工作,必要时从其他部门抽调人员参与此项工作。
(四)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清点核实相关资料,按程序办理接收手续,要做到认真鉴别、准确分类、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联系人:陈石,电话:8228871、18984788869)。
特此通知。
附件:1.员工履历表;
2.个人档案资料交接单。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