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交 公 示
项目名称 |
毕节高新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 |
采购内容 |
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
招标人 |
毕节市体育局 |
代建单位 |
毕节博智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评审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15时30分 |
招标代理机构 |
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评审地点 |
毕节博智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第一成交人候选单位 |
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报价(下浮率) |
根据《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文件下浮35% |
第二成交人候选单位 |
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报价(下浮率) |
根据《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文件下浮30% |
第三成交人候选单位 |
贵州木林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报价(下浮率) |
根据《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文件下浮28% |
公示期 |
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04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