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食堂原材料 采购及配送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服务
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
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服务。
二、招标方式
公开询价。
三、采购控制价
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报价协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费取费规范的通知》(黔招协通〔2017〕8号)规定的费率以采购预算金额(一年)为基数计算后整体下浮50%作为控制价。
四、开标日期
2024年10月29日9时30分。
五、公告媒体
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六、评审时间
2024年10月29日9时40分。
七、评审地点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2楼。
八、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鲁丽琴、向云、钱陶。
九、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十、经评审小组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如下
名次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报价 (下浮率)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贵州守诚正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5%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0.5%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星诚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7% |
十一、申请人对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价采购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异议材料未按以下内容提交的,采购人也有权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箱等;
2.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提出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提出异议人的署名。提出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捺印;提出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捺印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起询价异议的日期。
提出异议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采购异议事务。代理人办理询价异议事务时,除提交异议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提出异议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事项和期限等。
十二、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名称: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中段交通大楼三楼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076168791
十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857-8232082
2024年10月29日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