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关于对毕节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吉焕同志、总经理林松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书》(毕市组审字[2015]第5号)》的要求,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8月5日起,对毕节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吉焕同志、总经理林松同志2012年至2014年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审计期间,欢迎有关人员可以来人、来函、来电或通过其他方式,向我局派出审计组就与审计有关事项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同时,欢迎对审计组审计执法、工作作风和廉政情况进行监督。
毕节市审计局:市七星关区五龙桥旁 0857-8308661
审计组:驻毕节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国忠 18108573286
马富权 18108579559
毕节市审计局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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