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咨询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GZMD-BJ-2025-P027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估计建安工程费:700万元。
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周期:自接受委托编制开始,至出具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并配合完成财政评审止。
7.服务内容:完成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咨询服务。
8.最高投标限价:暂以本项目估计建安工程费为计算基数,参照《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计算后下浮30%作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最终结算:参照《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以财政部门批准的招标控制价为基数,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下称“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受建设单位委托,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其全资子公司毕节博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具体负责代建工作,包括组织实施招标工作、与中标人洽谈及签订合同、实施工程建设管理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会议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网页查询截图内容应当体现网址及网站版权信息及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任一时间)。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编制能力。本项目须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注册,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三、询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书;
2.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
4.投标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5.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获取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9日(工作日获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地点:贵州铭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毕节市七星关区招商财智中心4楼);
3.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询价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询价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
4.售价:3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15点0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询价。
2.地点:贵州铭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毕节市七星关区招商财智中心4楼)。
六、开启
1.时间:2025年5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贵州铭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毕节市七星关区招商财智中心4楼)。
七、公告媒介与期限
1.贵州省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综合服务平台(www.gzssczlser.com)、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bjsjjjt.com/index.asp)。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参照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询价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询价文件》时间之外获取《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仟元整(¥1000.00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毕节博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七楼
联系方式:陈工 18334277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铭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招商财智中心4楼
联系方式:李林辉13765486018、徐倩、韦志丽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