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飞雄机场高速于2013年8月5日进行了交工验收,为加快推进竣工验收相关工作,受毕节飞雄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以及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会研究同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毕节飞雄机场高速公路项目竣工验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毕节飞雄机场高速公路。
二、采购单位: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内容:毕节飞雄机场高速公路项目弃渣场安全与稳
定性专项评估咨询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编制及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
四、项目地点:毕节市金海湖新区。
五、质量要求:编制的报告需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且通过专
家会评审及备案。
六、工期要求:60-80天。
七、竞谈报价:本次报价为总价(包含沿线调查费用、报告
编制费、差旅费、评审费、保险费、管理费、税收、利润等一切费用)包干使用。
八、付款方式:水土保持验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通过备案后,一次性支付完合同费用。
九、竟谈:
1、竞谈小组:由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毕节
飞雄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2、资质审查:竞谈小组对参与竞谈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审
查内容包含: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原件
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人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
评价证书(3星及以上)原件或加盖公件。
3、竞谈程序:
(1)第一轮报价:第一次报价由投标单位现场填报投标价
但第一次投标报价不现场公布,只作为招标人设定最高拦标价的
参考数。
(2)制定拦标价:根据第一轮报价结果确定拦标价。
(3)第二轮报价:低于拦标价为有效报价。
(4)本次竞谈采取满足资质要求的前提下,低价中标原则
确定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十、中标规定
本次投标报价采取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由投标单位现场填
报投标价,但第一次投标报价不现场公布,只作为招标人设定最高拦标价的参考数,在第二次报价前由招标人公布最高拦标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承诺报价,以报价最低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如果报价最低中有并列者,由报价最低报价并列者现场抽签决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执行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
中标人在中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须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若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并取消中标资格,将中标资格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具体情况由采购单位决定。
十一、有关要求
1、竞谈时间及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邀请文件》。
2、报名咨询联系电话:15808572220。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