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工程施工类业务委托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合作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毕节高速发展有限公司会议纪要》规定,贵州毕节高速发展有限公司诚挚邀请符合要求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编号:ZLJS2019-BJ-0301
二、招标内容及工作要求:
2.1招标内容:
2.1.1招标范围:贵州毕节高速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工程建设类业务施工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2.1.业务范围类别设置: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公路工程。
2.1.3入库数量:8家(不足8家以实际数量计)。
2.1.4入库单位的适用范围及选取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入库设计单位执行非招标方式的工程项目,采购人将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专业属性,在相应的备选库中, 按照《贵州毕节高速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单位备选库管理办法》执行。
2.2工作要求:
2.2.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掌握国家现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相关的技术标准、规程;
2.2.2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工程造价、工程进度负全部责任,对项目施工阶段的工程技术及施工管理负有指挥、调度、组织、协调责任;
2.2.3及时处理施工阶段主要技术问题,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各个参建责任主体之间关系;
2.2.4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工程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部门技术人员分工,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确、分工明确,层层管理、层层负责的管理模式;
2.2.5参与项目论证与分析,参与项目初步规划方案设计、控制性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景观设计,组织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2.2.6制定项目管理可实施性细则、岗位人员工作细则,深化至实际工作中;
2.2.7 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工序验收、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中间验收、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负责各类工程技术签证、设计变更、工程计量、工程造价技术文件的签署,组织各类合同的评审;
2.2.8协调施工过程中各类配套设施的建设关系,统筹安排供水、供电、道路修建、材料设备供应、景观绿化、燃气供热等配套施工;
2.2.9及时收集工程技术资料,建立各类工程项目技术资料台账,分档归类、文字处理清晰易查;
2.2.10参与合同谈判与合同签订,组织编制招投标文件,对建筑各个供应商、供货商等进行考察与评价;
2.2.11编制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与重大技术方案、编制工程质量实施细则、审核供应单位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2.2.12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参加投标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含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具有工程项目实施等全部内容的相应业务范围类别力量。
具体要求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个3个及以上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其中至少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至少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至少1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的资质情况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3.4投标人近三年(2015 至 2017 年)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 50000万元以上。2017 年资金周转能力(2017 年度流动比率)大于 1(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度)。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建议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
3.6 投标企业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 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 号)文件规定执行。
按上述规定确定的信用等级评价中 A级及以上企业,均可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本项目不接受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
3.7 出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无行贿犯规记录的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鲜章;(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3 月 11 日上午9:00至2018年 3 月 15 日17:00时止。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2 招标文件获取金额:500元。
4.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现场报名,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国贸中心5楼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3 月29 日 14 时 00 分,递交地点: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国贸中心5楼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媒体:贵州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edc.cn)、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bjsjjjt.com/)网站。
七、投诉举报的处理
7.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 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 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 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 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 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 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内容有异议: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 10 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范围如下: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7.3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7.4 对开标过程有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贵州毕节高速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电话: 邮编:551700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贵州毕节高速发展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贵阳银行18楼
邮 编:551700
联 系 人:龚先生
电 话:13618572548
邮 箱:104381937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国贸中心5楼
邮 编:551700
联 系 人:陈建辉
电 话:13238577677
邮 箱:624270422@qq.com
2019年3月 7 日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