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毕节高速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比选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业绩”中的工程招标第1项业绩:“比选人每提供一个近一年(2018年1月1日以来)高速公路类的招标代理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现修改为:“比选人每提供一个近一年(2018年1月1日以来)高速公路类的招标代理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
修改后的比选文件上传至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edc.cn),请招标代理机构自行下载。
贵州毕节高速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9日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