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建设投资大厦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检测鉴定项目经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投资【2012】68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金沙县静丰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投标人。欢迎具备资质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有关谈判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沙县建设投资大厦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检测鉴定项目
二、检测鉴定的内容和依据:详见附件
三、资金预算:企业自筹资金,约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680000.00元)
四、服务期限:20个工作日,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具有主体结构检测;具有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证书中认证范围具有本次采购内容相应的检测相关参数且合法有效,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服务能力;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地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或参加竞谈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授权委托人购买文件或参加竞谈的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一份。
六、报名时间及竞谈文件获取:2020年3月11日8:30时至2020年3月13日17:00时报名资料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竞谈文件,获取金额500元。(售后不退)
七、竞争性谈判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3月17日15:00时(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联系大道交通大楼三楼),逾期到场的投标申请人做无效资格处理。
八、保证金缴纳:投标人必须在北京时间2020年3月16日17︰30前从其基本账户向金沙县静丰置业有限公司交纳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元)(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提前交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金沙县静丰置业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金沙县静丰置业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216009838
开户行:金沙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北京2020年3月16日17︰30前到账并缴纳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花果园中央商务区1栋1单元2904号
联 系 人:徐良学
电 话:18076171098
十、招标人:金沙县静丰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联系大道交通大楼三楼
联系人:苏楠
电话:17785927519
金沙县静丰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1日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