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毕节市儿童医院、毕节市妇产医院)三院合一后勤服务外包项目选择代理机构
竞争性磋商公告
1.1 项目名称: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毕节市儿童医院、毕节市妇产医院)三院合一后勤服务外包项目选择代理机构
1.2 磋商内容:招标代理服务
1.3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毕节市儿童医院、毕节市妇产医院)三院合一后勤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预算及代理费控制价
1.3.1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毕节市儿童医院、毕节市妇产医院)三院合一后勤服务外包项目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501164.00元)。
1.3.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7501164.00元为基数,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下浮20%为招标控制价。
1.3.3招标代理服务期:至本项目招标完毕。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要求:
1.5.1 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1.5.2 代理机构已在贵州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中注册,提供注册截图。有能力正常开展招标代理业务(自行承诺)。
1.5.3 代理机构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1.5.4 代理机构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代理机构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响应文件。
1.5.5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6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等:
1.6.1前来参加磋商的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1.6.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2020年8月16日08:30时至17:30时;
1.6.3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需附有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资格要求中1.5.1至1.5.4款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6.4报名地点: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
1.6.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后获取;
1.7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
1.7.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2020年 8 月 17 日 15 :00时;
1.7.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同磋商地点):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会议室
1.8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8.1采购人名称:毕节市双山农村标准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1.8.2地址: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
1.8.3联系人:陆宗林
1.8.4联系电话:18386184336
毕节市双山农村标准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3日
附件:选择代理机构磋商文件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