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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一楼水果超市及鲜花店用房招租比选公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0/10/14    已有 374 人浏览

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一楼水果超市及鲜花店用房招租比选公告             

1、项目名称: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一楼水果超市及鲜花店用房招租

2、项目编号:BJ-EY-CG-2020-004

3、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4、项目联系电话:18076168791

5、招租方式:竞价招租

6、招租服务情况:

1)招租主要内容:

本次需招租的水果超市及鲜花店用房位于毕节市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一楼,建筑面积约为40.00㎡;意向承租人需自行对水果超市及鲜花店用房的水、电进行改造,费用自行承担。

2)采购数量: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数量1家。

3)招租底价:人民币15,000.00元/年(不含卫生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

4)简要服务和安全要求:承租方仅可作为水果超市及鲜花店经营,不得做为其他用途,否则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自行承担卫生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2000.00元/年),成交后缴纳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免租金装修期30天(以实际交付日起30天后开始计算租期),所有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限:租赁期为三年,每年需付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租赁合同期内,若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需收回的,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6)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如合同开始计算租期为2020年1120日,则承租方须在2021年1119日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7)实地踏勘时间:2020年102914:30时至17:30时踏勘联系人:葛先生,电话:15186150999

7、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a、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独立法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证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体工商户需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b、独立法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近三年(2017年9月1日至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没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及自然人应具有良好征信记录。

c、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以及剥夺民事、政治权利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

d、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注:与招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招租公正性的单位或个人(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职员工),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租商铺竞价,否则,相关竞租报价均无效。

8、获取报价函须提供的材料:

1)意向承租人独立法人的:

a、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证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获取报价函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表获取报价函的,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意向承租人法人公章。

2)意向承租人为个体工商户的:

a、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本人手印及本人签字;

b、提供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本人手印及本人签字;

c、获取报价函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征信报告(详细版)

3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

a、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本人手印及本人签字;

b、提供本人征信报告(详细版)

9、获取报价函时间要求:

1)获取时间:2020年10 14日至2020年1028日(每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3楼

10、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030上午1000时。

11、报价函递交方式:报价函原件1份按格式要求完善后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送至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会议室现场面交,逾期递交的报价函恕不接受。

12、招租人名称: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3楼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076168791

13、公告媒体: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bjsjjjt.com)

14、竞价招租评审方案:

(1)本次竞价招租采用最高竞价法方式选取承租人;

(2)本次竞价原则上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报价函报价作为最终评审依据,若出现两家或以上相等最高价时,在相等最高价意向承租人中增加一轮报价,直至产生唯一最高价成交人。

15、招租终止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招租终止:

1)符合条件的或对报价函作实质响应的意向承租人不足三家的或递交报价函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招租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意向承租人报价均低于招租底价的;

4)因重大变故,招租任务取消的。

16、无效竞价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意向承租人递交的报价函作无效竞价处理,该意向承租人的比选申请文件不参与评审:

1)递交的报价函不完整或未按报价函格式要求盖章及签字(或摁手印及签字)的或报价函金额用笔填写的(第二轮报价除外)或未按公告要求递交的;

2)意向承租人不符合国家、行业及招租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同一意向承租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报价的,未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的;

4)竞租报价低于招租底价的;

5)意向承租人提出招租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如发现承租人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或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的,承租人赔偿所有各方损失并且5年内不得参与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组织的投标活动,招租人上报毕节市场监管部门或毕节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惩戒处罚。

18、报价有效期: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30日。

 

附件1:租赁合同                                     



日期:2020年10月14日

 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一楼水果超市及鲜花店用房商铺租赁合同2020.10.14 - 咨询法务意见修改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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