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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一楼水果超市及鲜花店用房招租比选成交结果公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0/11/27    已有 1603 人浏览

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一楼水果超市及鲜花店用房招租比选成交结果公告

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一楼水果超市及鲜花店用房招租比选于2020年10月30日在《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了成交公示,2020年11月12日,收到第一成交候选人罗春琴发来的《关于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一楼水果超市及鲜花用房招租自愿放弃中标机会的承诺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贵阳海森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为成交人。

 

1、采购人名称: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编号:BJ-EY-CG-2020-004

3、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4、项目联系人电话:18076168791

5、监督部门: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

6、监督电话:0857-8232082

7、采购方式:比选

8、采购日期:2020-10-14

9、比选时间:2020-10-30

10、比选地点: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2楼)

11、比选小组成员名单:张想、王晓、梁雨。

12、定标日期:2020-10-30

13、成交结果:

序号

成交人名称

成交人地址

主要中标内容

成交金额(元)

租赁期

1

贵阳海森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洞堡食品工业园A区10号。

承租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一楼鲜花、水果店用房。

¥18000.00元/年(不含卫生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每年需付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三年

 

14、公示期:2020-11-27至2020-11-29

15、公示结果异议: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采购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发出公示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异议材料未按以下内容提交的,采购人也有权不予受理:
①提出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箱等;
②具体的招标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③提出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④提出异议人的署名。提出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捺印;提出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捺印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提起招标采购异议的日期。
提出异议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采购异议事务。代理人办理招标采购异议事务时,除提交异议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提出异议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事项和期限等。

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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