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办公用车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1、采购人名称: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编号:BJ-BY-2021-001
3、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4、联系电话:18085036623
5、监督部门: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
6、监督电话:0857-8232082
7、采购方式:比选
8、采购日期:2021-03-24
9、比选时间:2021-03-30
10、比选地点: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2楼)
11、比选小组成员名单:
12、定标日期:2021-03-30
序号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成交候选人地址 |
主要中标内容 |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
服务期 |
1 |
七星关区广通汽车修理厂 |
七星关区洪山街道办贵毕路金海大酒店对面13号。 |
9,725.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3、成交信息:
14、公示期:2021-03-30至2021-03-30
15、公示结果异议: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采购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发出公示1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异议材料未按以下内容提交的,采购人也有权不予受理:
①提出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箱等;
②具体的招标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③提出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④提出异议人的署名。提出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捺印;提出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捺印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提起招标采购异议的日期。
提出异议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采购异议事务。代理人办理招标采购异议事务时,除提交异议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提出异议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事项和期限等。
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30日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