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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对“黔西市水西古城”房地产项目开展法律尽职调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1/5/21    已有 125 人浏览

毕节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对“黔西市水西古城”房地产项目开展法律

尽职调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毕节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对“黔西市水西古城”房地产项目开展法律尽职调查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BJ-BY-2021-007

三、询价情况:

1、询价内容: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拟收购黔西市“黔西水西古城”房地产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公司对位于黔西县城关镇城西村、幸福村(水西古城)的房地产项目以下情况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1)项目所涉主体黔西县中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县友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设立、变更等情况;

2)破产程序的启动、公告、拍卖等程序事宜,并对破产程序合规性以及对接盘人的影响作出分析结论;

3)破产债权的申报及认定情况,分析潜在风险及可能对接盘人产生的影响;

4)债权人委员会对资产处置意见、方案等;对拍卖资产中应收账款及履行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5)黔西县中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县友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状况;

6)项目所涉土地使用权相关情况,结合土地使用权取得程序、相关税费缴纳、是否存在抵押、查封及影响进行分析;

7)项目所涉拆迁问题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8)项目所涉不动产权证、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办理及变更情况;

9)项目移交存在问题及施工方合同处理、施工资料移交等问题;

10)项目房屋销售情况及影响的调查分析;

11)与项目相关信访情况的调查分析;

12)房屋交付及占用使用相关情况的调查分析;

13)项目房屋所涉合同处理情况的调查分析;

14)房屋商、住配比及车位配比情况的调查分析;

15)诉讼、执行案件情况的调查分析;

16)房屋维修基金、及其他税费代收代缴情况的调查分析;

17)项目房产及相关债权债务转让等问题的调查分析;

18)需继续履行的合同或该项目其他遗留事项可能会延续产生的新情况的调查分析;

 19)其他需要尽调的内容。

根据法律尽职调查的情况,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之上,从法律及相关角度提出法律意见及建议,供采购人作为决策依据。

2、质量要求:咨询服务成果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充分满足采购人需求,服务及时、专业、准确、详实、负责,保守双方约定的秘密,全程无任何安全事故。

3、成果要求:出具获得采购人认可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纸质档5份,电子档1份,并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之上,从法律及相关角度提出法律意见及建议,供采购人作为决策依据。

4、后期服务要求:无条件接采购人通知4小时内到场提供采购人满意服务。

5、服务期:15日;

6、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控制价:人民币130,000.00元。

8、资格要求:

1)必须是国内注册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资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证照);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资格证明材料:

1)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资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询价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响应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于2021年5月21日1600前按要求向本询价公告提供的电子邮箱递交有效询价报价函(详见附件1)及资格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一份,或按要求向本询价公告提供的联系地址递交密封的有效询价报价函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五、询价评审方案

1、本次询价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方式选取成交单位;

2、本次询价原则上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询价报价函中的报价作为最终评审依据,若出现两家或以上相等最低价时,采购人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相等最低价供应商,在相等最低价供应商中增加一轮报价,相等最低价供应商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发送有效新一轮询价报价函到指定邮箱,以此类推直至产生唯一最低价成交。

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询价小组应否决其投标。

1)询价报价函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六、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询价给予废标,项目询价终止:

1、符合资格要求的或对本项目询价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询价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大写金额有误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4、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询价报价函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询价报价函不参与评审:

1、递交的询价报价函不完整或未按询价公告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或未按询价公告要求递交的;

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行业及询价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询价报价函或者报价的,未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的;

4、供应商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八、不良投标行为

供应商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不良投标行为,取消其三年内在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系统内投标资格。

1、隐瞒投标真实情况的,供应商将资质出借他人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2、串通投标或向询价小组成员行贿的;

3、伪造、涂改、转让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6、违反国家、地方招标相关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九、采购人: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磊

联系电话:13078584307

电子邮箱:640525106@qq.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3楼

十、公告媒体:《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bjsjjjt.com)。

 

附件1:毕节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对“黔西市水西古城”房地产项目开展法律尽职调查采购项目询价报价函     

2021年5月21日


附件1:

毕节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对“黔西市水西古城”房地产项目开展法律尽职调查采购项目询价报价函

(项目编号:BJ-BY-2021-007)

致: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毕节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对“黔西市水西古城”房地产项目开展法律尽职调查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我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贵公司提供的毕节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对“黔西市水西古城”房地产项目开展法律尽职调查采购项目询价内容及要求,愿以人民币大写:       (¥ (小写) )参与本项目。

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2)我方承诺本报价已包括我方执行本项目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资料,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此次询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承诺所递交的询价报价函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合法、准确,且不存在任何不良投标行为。

5)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6)我方承诺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期:                  

 

附件:1、资格证明材料

1)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资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1、资格证明材料:

1)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资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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