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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乾麟龙置业有限公司、贵州麒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法律尽职调查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1/9/28    已有 521 人浏览

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乾麟龙置业有限公司、贵州麒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法律尽职调查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1、项目名称: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乾麟龙置业有限公司、贵州麒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法律尽职调查采购项目

2、项目联系人:王晓

3、联系电话:18076168791

4、监督部门: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监督办公室。

5、监督电话:0857-8232082

6、采购控制价:22.5万元

7、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8、询比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924日。

9、询比公告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

10、采购评审时间:2021年9月28日。

11、询比公告发布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

12、询比小组成员名单:余万民,刘继荣,黄兵。

13、公示期: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29日。

14、成交信息:

序号

成交候选人名称

成交候选人报价(元)

总得分

服务工期

第一成交候选人

贵州黔信(毕节)律师事务所

200000.00

94.56

15日,无条件接采购人通知4小时内到场提供采购人满意服务

第二成交候选人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198000.00

86.67

15日,无条件接采购人通知4小时内到场提供采购人满意服务

第三成交候选人

贵州奢香律师事务所

210000.00

42.10

15日,无条件接采购人通知4小时内到场提供采购人满意服务

 

15.无效标情况:本项目竞标人“贵州鼎尊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 第五章 评审办法 响应性评审 响应文件签署及响应文件完整性规定签字及盖章,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二)投标人须知 第9.3.2条 第1点 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或签字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6、对采购的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比采购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异议材料未按以下内容提交的,采购人也有权不予受理:
    ①提出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箱等;
    ②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③提出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④提出异议人的署名。提出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捺印;提出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捺印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提起采购异议的日期。
    提出异议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采购异议事务。代理人办理采购异议事务时,除提交异议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提出异议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事项和期限等。

               

 

 

 

采购人: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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