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机械停车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示
1、项目名称: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机械停车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联系人:王晓。
3、联系电话:18076168791
4、监督部门: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办公室、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
5、监督电话:0857-7115187、0857-8232082。
6、采购控制价:人民币50000.00元
7、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8、采购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11月30日。
9、采购公告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日。
11、采购公告发布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
12、评标委员会小组成员名单:顾琴先,张良,谢家谊。
13、公示期:2021年12月4日08时00分至2021年12月6日17时30分。
14、成交信息:
序号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成交候选人报价 |
服务期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杭州光复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38000元 |
一年 |
15、对采购的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公开采购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异议材料未按以下内容提交的,采购人也有权不予受理:
①提出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箱等;
②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③提出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④提出异议人的署名。提出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捺印;提出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捺印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提起采购异议的日期。
提出异议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采购异议事务。代理人办理采购异议事务时,除提交异议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提出异议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事项和期限等。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