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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投放医用智能售货柜、开设医用耗材超市合作单位招募公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2/4/20    已有 1197 人浏览

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投放医用智能售货柜、开设医用耗材超市合作单位招募公告

 

一、项目名称: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投放医用智能售货柜、开设医用耗材超市合作单位招募公告。

二、项目编号:BJ-EY-CG-2021-002

三、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为全方位提升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配套医疗的服务质量,满足患者能24小时购置所需(自费部分)医用耗材的需求,拟招募一家合作单位在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的特定区域投放医用智能售货柜及开设医用耗材超市。

2、医用智能售货柜投放区域及数量:暂定投入医用智能售货柜5台,所涉科室为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伤口门诊、妇产科、手术室、门急诊、骨科各,门诊。医用智能售货柜在工作状态下额定功率不超100w。招募人可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3、医用超市开设地点: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1层区域,面积约13㎡。招募人可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4、合作相关要求:

1)合作单位售卖的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

2)合作单位应依据国家关于运输管理要求及产品储存、包装标准等运输产品;

3)合作单位售卖的商品包装应注明品名、批号、有效期及批次;

4)有污损、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不得陈列或摆放售卖;

5)合作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季度向招募人结算收益,并支付电费;

6)合作单位须在医用智能售货柜电子管理平台将招募人指定工作人员设为管理人员,招募人有权对合作事项的经营管理日常、后台数据报表进行查阅。

7)合作单位须在医用超市电子管理平台将招募人指定工作人员设为管理人员,招募人有权每月对出入库订单及现有库存进行核查。

5、最低合作收益提取比例:医用售货柜及医用超市销售额的5%。(意向合作单位报价不得低于最低合作收益提取比例,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6、合作单位资格要求:

1)合作单位必须是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一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

2)合作单位需具有合法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须具有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

3)合作单位需具有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具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

4)合作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7、合作期限: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招募人可根据成交人服务情况酌情延长服务期限(最长上限不超过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

8、实地踏勘时间:2022年4月20日14:30时至2021年 4月 22日14:30时,踏勘联系人:葛先生,电话18076100666。

四、资格证明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合作单位需具有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

五、招募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响应本项目招募公告的合作单位于2022年4月22 14 30分前按要求向本招募公告提供的电子邮箱递交有效报价函(详见附件一)及资格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PDF版本)一份。

六、招募评审方案

1、本次招募评审采用最高评标价法方式选取合作单位;

2、本次招募原则上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响应的意向合作单位提交的报价函中的报价作为最终评审依据,若出现两家或以上相等最高价时,招募人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相等最高价意向合作单位,在相等最高价意向合作单位中增加一轮报价,相等最高价意向合作单位在招募人规定的时间内发送有效新一轮招募报价函到指定邮箱(640525106@qq.com),以此类推直至产生唯一最高价成交。

3、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意向合作单位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意向合作单位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小组应否决其报价。

1)报价函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七、招募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募终止:

1、符合资格要求的或对本项目招募作实质响应的意向合作单位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招募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招募取消的。

八、无效报价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意向合作单位递交的报价函作无效报价处理,该意向合作单位的报价函不参与评审:

1、递交的报价函不完整或未按招募公告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或未按招募公告要求递交的;

2、意向合作单位不符合国家、行业及招募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同一意向合作单位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报价函或者报价的,未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的;

4、意向合作单位报价大写金额有误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5、意向合作单位报价低于招募底价的;

6、意向合作单位提出招募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九、不良报价行为

意向合作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意向合作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不良报价行为,取消其三年内在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系统内投标资格。

1、隐瞒投标真实情况的,意向合作单位将资质出借他人或以他人名义报价的;

2、串通报价或向评审小组成员行贿的;

3、伪造、涂改、转让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募人签订合同的;

5、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6、违反国家、地方招标相关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十、招募人: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18786504474。

电子邮箱:640525106@qq.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3楼。

十一、公告媒体:《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bjsjjjt.com)。

附件一:报价函

附件二: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投放医用智能售货柜、开设医用耗材超市合作经营合同

 

2022年4月20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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