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稳定警示教育大会及全市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依法严厉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和排除事故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举报奖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对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经核实奖励人民币 3 万元;举报瞒报、谎报较大事故的,经核实奖励人民币 4 万元;举报瞒报、谎报重大事故的,经核实奖励人民币 5 万元;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经核实奖励人民币 6 万元。
给予举报人的奖金由具体核实举报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兑现。
四、倡导举报人实名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政务便民热线12345 或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 0857-8312350 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方式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举报。
五、举报受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隐私,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违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毕节市安委会办公室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