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停车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BJ-EY-CG-2022-007
三、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四、采购情况:
(一)采购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为确保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内机械停车位运行安全(机械停车位共计504个),最大限度降低设备故障率,节能降耗。拟采购一家服务单位为市二医院内机械停车设备提供维保服务。
(二)采购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内容
投标单位应确保机械车位正常安全运行,采用符合国家机械车位安全标准要求和该机械车位生产厂家立体机械车位安全标准,使设备保持良好和安全的运行状态,符应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
项目 |
检查方法、内容及要求 |
处置方式 |
周期 |
检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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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检 |
月检 |
季检 |
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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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术 文件 和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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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行文件 |
检查随行图纸、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应完整 |
整改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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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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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检查记录 |
检查以往的检查记录应完整、无未处理的缺陷 |
整改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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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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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维护记录 |
检查以往的维护记录应完整、无未验证的维护 |
整改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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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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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档案 |
检查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注册登记等其他档案 |
整改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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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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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整机 |
安全标识 |
目测检查标牌、安全标志应齐全、清晰 |
更换/维护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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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底坑 |
目测检查底坑应无积水、杂物等影响设备运行的物质 |
保养/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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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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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连接件 |
目测检查主要受力结构、部件、各机构的连接件,应无缺损、松动 |
更换/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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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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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可靠性 |
空载试验,每套控制单元完成一次存取,应无异常振动、噪音 |
停机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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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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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金属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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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柱、横梁和纵梁等主要受力结构件 |
测量金属结构的垂直度、平行度、对角线长度应分别符合各产品标准的规定 |
校正/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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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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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目测检查各结构焊缝应无裂纹 |
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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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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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目测检查主要受力结构件应无明显塑性变形 |
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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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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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目测检查主要受力结构件应无锈蚀现象 |
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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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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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关键 零部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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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轨 |
目测检查导轨应固定牢固、接头平整 |
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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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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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测量导轨接头的间隙应符合各产品标准的规定 |
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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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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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搬运器、载车板 |
目测检查搬运器、载车板应清洁 |
保养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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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目测检查搬运器、载车板应无明显变形和损伤 |
维修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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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测量搬运器或载车板表面与入口地面之间的距离应符合GB17907--2010中5.3.1.2的规定 |
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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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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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滑轮 |
目测检查应符合GB17907--2010中5.4.2.9的规定(必要时可采用无损检测检查裂纹情况) |
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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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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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链条 |
目测检查防脱措施应有效 |
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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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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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目测检查应符合GB17907--2010中5.4.3.3的规定 |
更换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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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起升用螺杆/螺母 |
通过空载试验检查运转应动作灵活、无卡阻 |
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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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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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目测检查应无裂纹 |
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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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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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目测检查防止尖锐物和异物进入的装置应无缺损,无松动 |
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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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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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目测检查螺杆两端止挡装置应无缺损,无松动 |
维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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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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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关键 零部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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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升用螺杆/螺母 |
通过空载试验检查载车板到达终点后起升螺杆副应有足够的安全缓冲行程 |
调整 |
|
|
○ |
○ |
|
|
26 |
目测检查防止载车板落地后对螺杆副直接冲击的装置应无缺损,无松动 |
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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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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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制动系统 |
通过空载试验检查制动器应工作正常 |
调整/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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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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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目测检查制动摩擦面应无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污 |
维护/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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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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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目测检查(或无损检测)制动器应无裂纹 |
更换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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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测量制动衬垫厚度磨损应低于原厚度的50% |
更换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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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目测检查弹簧应无塑性变形 |
更换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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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测量小轴或轴孔直径磨损应低于原直径的5% |
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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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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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目测检查(或无损检测)制动轮应无裂纹 |
更换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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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测量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应低于原厚度的20% |
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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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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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测量修圆后轮缘的减薄量应低于20% |
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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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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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回转盘 |
设有定位装置的回转盘,目测检查在升降或回转位置定位置应有效 |
维修/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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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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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空载试验,运行应平稳、可靠 |
维修/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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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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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工作区围栏 |
目测检查应完整、无损坏,连接处无松动 |
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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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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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电控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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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电源 |
目测检查供电电源应工作正常 |
维修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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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总断路器 |
通过功能试验检查总断路器应功能正常 |
维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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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电气元件、电线电缆及电气配线 |
目测检查断路器、熔断器、相序开关、接触器、中间继电器、热继电器等电气元件应完好,触点无接触不良;导线接头、连接端子固定可靠;配线及绝缘层无污损、老化,无接触不良及导线裸露现象 |
维护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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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控制柜 |
目测检查电控箱应干燥清洁,柜门应开关灵活,防护良好;可编程控制器、变频器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电气线路及元器件应无过热、烧焦、融化痕迹、无破损 |
维护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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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电动机保护 |
目测检查手动复位的过载保护器应功能有效 |
维修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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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接地保护 |
目测检查装置应完好,功能有效 |
更换/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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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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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电气保护 |
目测检查短路、失压、缺相及错相等电气保护应无缺损 |
更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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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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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目测检查电气连接及接地应可靠,导线无老化、破损 |
维护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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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测试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接地电路之间施加500V(d.c.)时,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 |
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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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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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操作装置 |
目测检查操作装置应整洁,按钮及指示灯应无缺损,指示信号和开关应正常,应无失灵失控现象 |
维护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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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安全 防护 装置 |
紧急停止开关 |
触动紧急停止开关,设备应立即停机。紧急停止开关不应自动复位,手动复位后,重新启动,设备应能恢复正常动行 |
维修 |
|
○ |
○ |
○ |
|
|
50 |
安全 防护 装置 |
防止超限运行装置 |
通过功能试验模拟操作,在垂直方向上查看限位开关和超程限位开关,水平方向上查看限位开关和/或超程限位开关,应可靠有效 |
维修 |
|
○ |
○ |
○ |
|
|
51 |
汽车长、宽、高限制装置 |
通过功能试验模拟超过活停汽车尺寸时,设备不应动作,并应报警 |
维修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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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阻车装置 |
目测检查阻车装置应无缺损,无松动 |
维修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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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人车误入检测装置 |
通过功能试验模拟人车误入状态,目测人车误入检测装置应可靠有效 |
维修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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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汽车位置检测装置 |
通过功能试验,检查汽车未停在搬运器或载车板上的正确位置时,停车设备不应运行 |
维修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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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防重叠自动检测装置 |
通过功能试验,检查防重叠检测装置应可靠有效 |
维修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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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防坠落装置 |
通过功能试验,检查防坠落装置应可靠有效 |
维修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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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警示装置 |
通过功能试验,检查警示装置应能发出声或光报警信号 |
维修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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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轨道端部止挡装置 |
目测检查轨道端部止挡装置应无变形、缺损、开焊 |
维修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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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缓冲器 |
目测检查缓冲器应无缺损、无松动 |
维修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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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松绳(链)检测装置 |
通过功能试验检查松(断)绳(链)检测装置应可靠有效 |
维修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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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安全钳-限速器 |
通过功能试验,检查人车共乘式汽车专用升降机的安全钳和限速器应可靠有效 |
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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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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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紧急联络装置 |
通过功能试验,检查人车共乘式汽车专用升降机的升降搬动器内设有的紧急联络装置应有效 |
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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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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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运转限制装置 |
通过功能试验,检查转换区里有无人员出入的光电装置应有效(有管理人员确认安全时,可不设此装置) |
维修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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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控制联锁功能 |
通过功能试验,检查汽车存限由几个控制点启动时,联锁功能应正常 |
维修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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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超载限制器 |
通过功能试验,检查超载限制器应可靠有效 |
维修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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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载车板锁定装置 |
通过功能试验,检查载车板锁定装置应可靠有效 |
维修 |
|
○ |
○ |
○ |
|
2、服务期
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续签合同前,由采购人及市二医项目后勤服务单位进行意见征求,征求意见结果均同意签订的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若意见征求对象中有不同意继续签订合同的,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
3、服务要求
3.1维修保养人员要求
投标单位应直接雇用持有政府颁发专业机械车位技术资格证书、训练有素的机械车位起重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对约定的机械车位进行维护保养,对机械车位实行正确调校和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和安全的运行状态,符合国家/行业的要求和标准。
3.2维修保养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投标单位应按照服务内容,检查、润滑和调整设备,采用机械车位生产商所要求的先进的技术和经验,制定系统的年度保养计划,明确每次保养的内容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和实施,确保设备保持良好和安全的运行状态,并符合国家/行业的要求和标准,同时应认真填写各项有关维护记录。
3.3维修保养应达到的安全标准
投标单位应以设备的安全标准维护采购人的机械车位,标准应符合国家机械车位安全标准和该机械车位生产厂家机械车位安全标准。采购人有新的要求或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改变时,及该机械车位生产厂家机械车位安全标准变更时,投标人应该执行。采购人提出与机械车位有关的改造时,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
3.4群控管理系统
投标人应定期检查机械车位控制系统,进行必要的测试和调整所有电路故障的设置。确保系统按国家机械车位规定的设计或安装标准运行。
3.5备件更换
3.5.1投标单位应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服务、免费培训服务、免费提供故障处理服务,所需更换或维修配件均由投标人免费提供(涉及机械停车位电机及操作系统改造外);同时投标单位应在现场储存合理数量的机械车位专用备件和更换零件,以备必要时更换。注:(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维修费用),投标单位按市场价【8】折优惠提供给采购人,且投标单位免费提供该配件的相关附属材料,包括保养的润滑油料、易损件等。投标单位对配件提供全年24小时供应服务,并且免费及时送货上门,在不影响机械车位运行的情况下,送货及更换安装到位不应超过1个工作日(如果属于大型配件需14个工作日)。
3.5.2投标单位在维修过程中,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维修造成损坏的配件,由投标单位负责免费更换。
3.5.3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零部件必须是国家行业标准配件的一级品,是原厂生产的合格产品,不存在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利瑕疵,是经采购人认可的崭新零部件,以确保达到维修保养要求和标准。
3.5.4投标单位在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时为设备新更换的零部件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的,投标单位应免费维修该零部件或更换新的零部件。
3.5.5合同履行期间,如应采购人要求需对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因此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6维护清洁
投标单位有责任承担机械车位设备及所有附属设备设施,保洁工作并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标准。投标单位须每月对机械车位和机房其它设备设施(若有)进行2 次清洁,确保无灰尘、杂物等。
3.7投标单位对建筑物内全部机械车位进行巡视并填写机械车位巡检表,确认各机械车位运行正常,巡检中遇到问题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并对机械车位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意外事件及损害的发生。
3.8投标单位每月应派遣不少于3名技术人员(含)对采购人的每台机械车位按约定内容和要求进行例行保养。每季度由投标单位安排技术专家对所保养的机械车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装置、保护开关、电脑控制板,并对机械车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做出书面评估报告,交存采购人备案,同时对每台机械车位做好保养记录,建立维修保养档案备采购人和政府部门检查。
3.9采购人将约定范围内机械车位交付投标单位维修保养后,投标单位应派约定的专业人员对机械车位进行检查和查验,并由双方确认维修保养记录。如投标单位在查验时提出应由采购人解决的事项,由采购人负责解决;投标单位在查验时未提出的,则视为交付投标单位维修保养的约定范围内的机械车位一切正常。在投标单位履行本合同期间产生的机械车位维修保养故障都由投标单位负责。
3.10投标单位应根据机械车位自身运行情况、使用环境、部件调整周期等定制机械车位保养作业。严格按照约定维保范围进行维修保养作业。
3.11投标单位维修作业时应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3.12投标单位应提供公共责任险、停车场责任险;保险金额应在【2500】万元以上,投标单位未足额投保或保险公司未足额赔付的,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采购人对外承担责任的,有权向投标单位追偿。
4、承包方式
采取包人工、包设备、包机械、包安全、包日常维护与大中小修和特种设备年检报审。
(三)采购数量: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数量1家。
(四)采购控制价:包干总价18.144万元/年。
注:超过以上限价为无效标,作废标处理
(五)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竞标人资质或资格要求: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修理,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具体要求:1、竞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竞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竞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竞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所有股东名称及主要人员信息。
(提供以上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4)参加竞标人员信息:
具体要求:法定代表人参加竞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竞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竞标,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六、购买文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修理,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竞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竞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七、购买文件要求:
1、购买文件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购买文件地点: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桂园毕节1号16号楼601。
3、采购文件费用:0元人民币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15时00分前递交至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递交恕不接受;
2、开标地点: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7日15时00分。
九、公告期限:2022年12月22日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26日17时30分;
十、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时间、方式:
1、竞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要求,竞标人只能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2、竞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之外的,获取时间不作为竞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人名称: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中段交通大楼三楼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076168791
名称: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桂园毕节1号16号楼601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7588885343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bjsjjjt.com/)
敬告: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022年12月21日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