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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哨子坡、龙蟠山、烟灯山、安家井)林地使用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3/5/30    已有 486 人浏览


 

1、项目名称:毕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哨子坡、龙蟠山、烟灯山、安家井)林地使用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J-BT-STGY-2023-008

3、招标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控制价:根据《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建协〔2018〕15号)中“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按使用林地不同的形状收费基价表”计取后整体下浮25%。本项目林地形状为块状用地计算,基础费用为5万元/项目,收费基价为1.5万元/公顷,每个子项目费用计算公式为:[5(万元)+1.5(万元)*林地面积(公顷)*调整系数]*(1-下浮率)。

5、开标日期:2023年05月29日15时00分

6、公告媒体: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7、评审时间:2023年05月29日15时00分

8、评审地点: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三十米大道碧桂园·毕节1号16栋6-1号)

9、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刘天品、孔德、彭训洋

10、公示时间: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2日

11、经评委小组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如下:

推荐顺序

供应商

报价(下浮率)

综合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尚源盛业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5%

90.67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科测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5%

88.67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亚华林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5%

88.50

12、竞标人对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比采购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异议材料未按以下内容提交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有权不予受理:

    ①提出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箱等;

    ②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③提出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④提出异议人的署名。提出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捺印;提出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捺印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提起询比异议的日期。

    提出异议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采购异议事务。代理人办理询比异议事务时,除提交异议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提出异议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事项和期限等。

13、采购人名称:毕节博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中段交通大楼三楼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076168791

14、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三十米大道碧桂园·毕节1号16栋601

 项目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17588885343

15、提出异议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毕节博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857-8232082


20230530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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