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毕节市交建国储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服务供应链
二、招标方式:公开比选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毕节市交建国储林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进入毕节市交建国储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服务供应链,提供国储林公司各项招标代理服务,凡通过比选文件审查的招标代理机构均可推荐进入招标代理机构服务供应链。
(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费取费规范)的通知》(黔招协通〔2017〕08号文)规定的费率,达到公开招标的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后整体下浮40%;未达到公开招标的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后整体下浮50%作为控制价(注:计算后招标代理费不足4000元,按4000元计)。
(三)服务期: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若招标人年度考核未完毕的以年度考核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实行单项目动态考核管理;服务期满后,依据管理办法考核代理机构,符合要求的可延长服务期。
(四)服务范围:毕节市交建国储林有限公司及6县(市、区)国储林项目公司需使用本招标代理机构服务供应链的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
(五)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比选申请人资质或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必须是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证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业务;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
(7)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2.特殊资格要求
(1)从事招标代理服务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2)在贵州省内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设置有独立的开标室、独立的评标室,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具备行业主管部门已认可的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有效CA证书(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备自有专家库;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符合《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文件规定的试点地比选申请人,无须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附载有比选申请人名称、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
2.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彩色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彩色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彩色复印件;
5.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登记网页截图彩色复印件。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承诺书,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按注册时间提供;
7.法定代表人获取比选文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表获取比选文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八)获取比选文件要求: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每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比选文件地点:毕节市交建国储林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4楼)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7月10日上午10:00时,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毕节市交建国储林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4楼会议室)面交国储林公司工作人员。
(十)招标活动询问、质疑:
1.招标活动询问、质疑方式:申请人对招标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招标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招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比选文件所有要求。
2.申请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比选文件》时间之外获取《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申请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一)招标人名称:毕节市交建国储林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4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8386356666
(十二)公告媒体: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bjsjjjt.com/)
毕节市交建国储林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日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542号